2026年,伴随中央一号文件落地与基层反腐纵深推进,全国农村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剑指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乱象与“蝇贪蚁腐”,三类人员被明确点名严查,以铁腕手段守护乡村公平正义。
违规占地建豪宅的“庄园主”,是本次整治的首要对象。部分人员借翻修祖宅之名圈占耕地,违规兴建私宅豪宅,个别干部利用职权侵占集体土地,严重破坏宅基地管理秩序,损害集体与村民利益。相关部门将全面排查土地使用情况,对违法占地、违规建房行为坚决整改查处。
在北京市平谷区大兴庄镇吉卧村,村会计刘某伶的“深宅大院”颇为引人注目——占地0.8亩多,赭红色的外墙瓷砖,两层新建的小楼,房后还有小院。
匿名举报人提供的《批准房基地和房屋折旧协议》显示,甲方:吉卧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乙方:本村村民刘某伶。
协议称,吉卧村民刘某伶和张某业两人结婚后无住房,本人申请急需房基地一处,村委会接到申请后经多次考虑了也没有地块,在此情况下,两委研究决定把原小学西边地块批给她作为永久性房基地,房屋折旧卖给她。宽(15.35)米,南北长(38.5)米,特立此协议为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此协议自签字生效。甲方:吉卧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乙方:刘某伶。分别加盖了三个公章。
经简单计算,15.35米X38.5米=590.975平方米,约为0.89亩。
2024年10月21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北京市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称,经认定属于历史上合法取得宅基地的,1982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一九八二年四号、二十九号文件制止乱占滥用耕地加强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京政发〔1982〕23号)发布以后划定的宅基地,按每户最高不超过0.3亩确定宅基地面积认定标准。
2012年10月9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印发《平谷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称,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农村村民平房宅基地标准为0.26亩(含滴水),单体二层楼房宅基地标准为0.30亩(含滴水)。
区国土分局负责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材料的复核、报批;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查处宅基地违法用地行为。区规划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上报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对违反乡镇规划、村庄规划的村民住宅建设进行查处。
农村村民自建二层及二层以下住宅开工前,应提交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证明文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文件、施工合同等材料,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工程报建备案手续,并组织有关参建方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竣工验收文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平谷区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再次予以确认。
吉卧村村民委员会是否构成“越权审批”?刘某伶建设“豪宅”是否报备了手续?如果构成违法建设谁来查处?谁来拆除?
让我们持续关注。